天津市与中国工商银行11日中午在北京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。双方将在加快交通体系建设、完善城市基础设施、推进能源开发利用、发展优势产业、扶持民营经济等方面开展全方位金融合作,中国工商银行将向天津提供融资支持。
天津市委副书记、市长黄兴国,中国工商银行董事长姜建清出席签字仪式。市委常委、副市长崔津渡,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李晓鹏、易会满代表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。
签字仪式前,黄兴国与姜建清进行了会谈,代表市委书记张高丽,代表市委、市政府对中国工商银行给予天津发展的帮助和支持表示感谢,对协议签约表示祝贺。双方就全面加强在金融领域的合作,推动重大项目建设,推进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等深入交换了意见。
按照协议,中国工商银行将通过多种方式对天津重点发展领域给予融资支持,积极向天津提供全面的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,主要包括:支持天津铁路、高速公路、港口等交通项目建设,完善大交通体系;支持中心城区路网改造,支持滨海新区各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,提升城市化程度,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;支持能源基础设施开发利用,积极推进电网改造和电力基础设施开发建设;加大航空航天、石油化工、先进装备制造业等支柱产业投入,推进产业优化升级;扶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。
按照协议,中国工商银行将加大对天津分行的信贷额度授权,增加资源配置,提供绿色通道,提高审批效率。双方将建立工作沟通协调机制,协调解决合作中的问题。(记者 白俊峰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