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省财政厅始终把软环境整治和建设作为坚持以人为本、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,在提高认识、强化领导、落实责任上下功夫,夯实软环境整治和建设的工作基础。
省财政厅在全省财政系统开展软环境和政行风自查互评活动,增强软环境整治和建设的紧迫感;成立了软环境整治和建设、服务型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,提升软环境整治和建设的领导力度。制定了促进软环境整治和建设工作制度,完善“权力搜索、监督定位、流程规范”等内部工作制度达100余项。
围绕财政经济服务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开展调研,增强工作的前瞻性、主动性和针对性。省财政厅党组制定了调研工作制度,要求厅党组成员每年都要深入基层开展调研,破解财政经济服务工作中的难点问题,完成了规范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、基层政府经费保障等9个调研报告,有些建议被省委、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时采纳。
围绕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,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,严格规范收费行为。近年来,省财政厅不断加强了涉企、涉农和涉教等收费项目的清理力度,全省累计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135项,暂停国家级收费8项,降低收费标准265项,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11亿元左右,乱收费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。对保留的合法收费项目,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发改委编制《吉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》,向社会公布,接受社会监督。
围绕依法理财,不断改进服务方式,推动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。清理过时、失效文件197件,为保障行政行为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。企业处为外商企业登记建立了一站式服务体系,深受外商企业欢迎;去年,行政审批办在下放审批项目,压缩审批时限和减化办事流程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,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2317项,全部提前办解,被省政府政务大厅评为优秀单位。
为防止在民生资金落实中有违纪违法问题发生,省财政厅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,并让涉及民生资金保障的处室负责人,加入到全省民主评议重点岗位处长的行列,走进“政行风热线”直播间,接受社会监督。(崔予姝 记者粘青)